中本聪革命:期望值上升的革命
第5节:通过无政府主义拯救世界
第11章,第7部分
加密正义:不要粉碎国家,不要绕过国家.
19世纪的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本杰明·塔克(Benjamin Tucker)将无政府主义称为“契约社会”。合同可以表示从租赁到卖淫,从保险单到毒品交易的任何交换。合同不是合法的或非法的,只能是经双方同意的。就像加密绕过中央银行并将经济控制权下放给个人一样,智能合约也有可能绕过许多法律制度,并回到人民法律(合同法)上。但是,就像加密货币一样,合同不需要信任的第三方.
– Wendy McElroy,“区块链如何提供私法”
上周的《中本聪革命》(The Satoshi Revolution)一期名为“区块链如何提供私法”。它审查了用来反驳自由主义或私法可能性的关键论点。总结:为了使司法发挥作用,司法的内容和管理需要得到广泛接受,并且接受是基于被认为是合法的制度。合法性被认为是建立在共识之上的,即大多数有关方面的判断是基于共识,而不是个人选择。这意味着司法机构必须由享有共识的机构来集中管理和同质化,因为这样的机构可以享受社会的遵守,即使不是尊重。前面的动态要求状态。如果既没有服从也没有尊重,那么司法系统就会通过制度化的执法暴力来命令遵守.
加密与正义的平行
反对法定货币和反对加密货币的论点非常相似。据称,为了发挥作用,需要广泛接受一种货币,只有在公众将其视为合法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达成共识是必要的。逻辑:货币必须由获得公众支持并可以接受形式命令遵守的机构发行。如果“协商一致的货币”不是自愿使用的,或者遭受竞争,则可以通过制度化的强制手段(例如法定招标法)来强制使用。同样,这需要状态.
这条推理对货币无效;这对正义是无效的。 Crypto证明,个人同意与管理手段(即区块链)相结合,可以创造出其他人可以接受的货币。货币只需要用户的同意,而无需更广泛的共识,遵守区块链是自动的事情.
然而,关于货币和正义的共识论点远非无效。这是非常不诚实的。一方面,这是一个矛盾。如果“服务”的管理和接受依赖于武力,则该服务为 不是 被广泛认为是合法的;人们普遍反对.
该论点还包含几手或概念的sleights。一种是表达同意和共识的方式。同意等同于合法性。这听起来是合理的,因为就个人而言是这样。在讨论一个人进行交流的意愿时,同意和合法性是因果关系;婚姻通过说“我愿意”而成为合法。但是,当合法性论点引入共识时,它就发生了急剧的转变。在这一点上,合法性不再基于个人同意,而是基于使个人同意民主化的集体协议;多数胜出。个人输了。作为政治讽刺作家P.J. O’Rourke 陈述 “两党共识。这是华盛顿两个最令人恐惧的词。两党的共识就像我的医生和律师与我的妻子同意我需要帮助时一样。”
共识性论点取决于地理。因为社区是在地理上定义的,所以假定必须存在地理上均一的法律,并且通常通过某种形式的多数统治来建立它们。具有约束力的选举会导致政治人物(即具有共识权的人)通过适用于每个人的法律,例如,该人是否同意.
当地理没有定义社区及其机构时,会发生什么?加密货币至少在一个领域回答了这个问题:货币。货币不再局限于管辖区发行的法定货币,而法定货币通过称为银行的实物扼流点流动。加密货币分散了货币,并绕过了国家地理。私法和正义的关键与金钱的关键相同:通过将控制权下放给个人来消除可信赖的第三方.
私人司法
当每个人都得到他们应得的东西时,正义就发生了。自由主义者或私法由实现这一目标所必需的规则组成.
最有说服力的私法理论家很可能是自由主义者兰迪·巴内特(Randy Barnett),他在乔治敦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教授法律理论和合同。巴尼特(Barnett)在他的《自由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Liberty)一书中主张,法律的裁决和执行应由私人管理,而自由市场可以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后者在加密货币中的一个例子是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出现,以处理转换问题。巴尼特(Barnett)认为,私法是对既得利益和权力不可避免地施加于正义的腐败影响的解决方案.
与现代模式相比,私法非常简单。巴尼特(Barnett)写道:“用于惩罚吸毒者或卖主的每一美元都是不能用来从强盗那里获得赔偿的美元。调查吸毒者或卖主所花费的每个小时,本来可以用来寻找失踪儿童的一个小时。为起诉吸毒者或卖方而进行的每项审判都是可以用来起诉强奸犯的出庭时间。”自由法是合同法。作为标志性的默里·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 写, “使任何人成为善良,尊敬,道德或清洁或正直与人无关,这都不是法律的责任。”法律应该使人整体化.
(注意:合同法将如何处理欺诈和其他侵略行为,将在以后的各期中讨论。本期涉及交换。)
私法需要两件事:自愿互动和执行手段。同样,自愿互动是合同,不限于经济交易。在人类接触的任何方面,该协议(默示,口头或书面)均无法管辖.
私法理论绊倒的障碍是执行手段。一方面,它邀请可信赖的第三方参与。私法中的第三方将是一个自由市场,并且大概会受到诸如维护良好声誉之类的动力的约束。但是,任何依赖受信任的第三方的法律模型都容易受到腐败,无能和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它越依赖,它就越容易受到攻击.
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天才在于从经济交流中消除可信赖的第三方问题,但区块链的潜力进一步扩大。它对合同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区块链对合同法的一些启示
区块链上的转移是一种简单的点对点合同,它纪念了相关人员的条款,并通过透明性被周围社区视为有效。这是一个自愿的交流。区块链还是一种执行工具,体现了双方都同意的执行条款,例如不可逆转;他们的协议是通过使用区块链的意愿表达的。因此,区块链既表达了自由法的要求,也表达了自由主义的要求。它促进了自愿互动,并充当了执法手段.
当法律归结为合同及其执行时,则代码 是 从字面上看法律。这听起来很简单,因为它表达了私法的简单性.
但是,区块链提供的点对点和一次性交易对需要复杂性的社会(例如正在进行的租赁合同)的价值有限。这就是智能合约(在上一期文章中讨论过)发挥作用的地方。自我执行合同允许个人通过为交易所及其执行设置自己的附加条款(包括默认条款)来逃避区块链的限制。智能合约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原始阶段,但是其社会和政治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通过个性化协议条款并消除了对第三方执行工具的需求,他们将法律下放到个人层面.
这种法律范式不受地域限制,这使它摆脱了对共识的感知需求。区块链消除边界,因为它携带了世界各地的同意合同。这的影响是巨大的.
如果每个交易所都定义并执行自己的法律版本,并且如果正义由每个接受他应得的人组成,那么人们可以编写自己的正义版本,并且许多“正义”愿景可以存在并且可以并行执行与和平。一个人可能通过表达西方普通法的合同从事日常生活。他的东正教犹太人邻居可能更喜欢体现Hasidic法则的合同。另一个邻居可能是共产主义者。如果正义下放到个人,那么猖ramp的多样性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换句话说,正义中的自由市场.
守则不仅是法律,也是正义.
执法,律师和仲裁员的需求不会消除,但会减少到对大多数人不可见的程度。需求不会被消除,因为仍然有必要不仅解决日常生活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日常生活的崩溃:欺诈行为和其他暴力行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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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迪·麦克埃罗伊(Wendy McElroy)已同意独家与Bitcoin.com“直播”她的新书《中本聪革命》。每个星期六,您都会在一系列帖子中找到另一期,这些帖子计划在大约18个月后结束。他们将共同组成她的新书“中本聪革命”。首先在这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