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桑德·斯普纳(Lysander Spooner):自然法-司法科学

地雷科学是正义的科学,是所有人权的科学。一个人的所有人身和财产权利;他所有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文章“自然法-司法科学”或“自然法,自然正义,自然权利,自然自由和自然社会论着; 《表明所有立法都是荒诞,篡夺和犯罪的一切》于1882年出版。它已在各个地方出版,并在此处重印在Bitcoin.com上以进行历史保存。本文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对于历史社论中的任何观点,内容,准确性或质量,Bitcoin.com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只有科学才能告诉任何人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他可以拥有和不能拥有的东西;在不侵犯任何其他人权利的情况下,他可以和不能说的内容.

这是和平的科学;唯一的和平科学;因为只有一门科学可以告诉我们人类可以在什么条件下和平共处或应该和平相处.

这些条件简直就是这些:首先,每个人都应该对所有人做到正义所要求的一切。例如,他将偿还债务,将借来的或被盗的财产退还给其所有者,并且他应就他可能对他人的财产或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害进行赔偿。.

第二个条件是,每个人都不得对他人公义地禁止他做任何事;例如,他应放弃对他人的财产或财产进行盗窃,抢劫,纵火,谋杀或任何其他犯罪.

只要这些条件得到满足,人们就和平相处,应该彼此保持和平。但是,当其中任何一种条件遭到违反时,人们就会处于战争状态。他们必须继续战争直到重新建立正义.

一直以来,就历史所知,无论人类试图在什么地方和平相处,自然的本能和人类的集体智慧都已承认并规定,服从这一条件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唯一的普遍义务:即,每个人应该诚实地彼此相处.

古老的格言使一个人对同胞的法律义务加起来就是这样:“诚实地生活,不伤害任何人,尽其所能。”

诚实地说,这句话完全体现在一个词上。因为诚实地生活不会伤害任何人,并应尽其所能.

第二节.

毫无疑问,人对同胞负有许多其他道德义务;如喂养饥饿的人,赤身裸体,庇护无家可归者,照顾病人,保护无能为力,帮助弱者和启发无知者。但是,这些仅仅是道德义务,每个人在每种情况下都必须成为自己的法官,以决定自己是否能够,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执行这些义务。但是,出于他的法律责任-即他有义务诚实地与他的同胞生活-他的同胞不仅可以审判,而且必须出于自身保护的考虑而审判。而且,如果需要的话,他们可能会正确地迫使他执行。他们可以这样做,可以单独表演,也可以一起表演。他们可以在必要时立即执行此操作,或者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有意和系统地执行此操作,并且紧急情况会接受.

第三节.

尽管每个人或任何一个人或一组人,至少是另一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和所有可能受冤屈的人排斥不公正,并迫使正义,但要避免犯下的错误。容易因仓促和热情而产生,并且每个渴望这样做的人都可以在不采取武力的情况下放心地获得保护的保障,显然,人们应该团结起来,只要他们能够自由和自愿地做到这一点。因此,为了维护彼此之间的正义,以及为防止其他不法行为者提供相互保护。他们还应在最高程度上商定一些司法程序或计划,在审判原由时,应确保审慎,慎重考虑,进行彻底调查,并尽可能免于一切影响。伸张正义的简单愿望.

然而,只有在纯属自愿的情况下,此类协会才是正当的和可取的。任何人都不能违背自己的意愿而被强迫加入或支持一个人。他自己的利益,他的判断力和他自己的良知必须决定他是否会加入这个协会,或者他是否会加入。或者他是否会加入.

如果他选择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完全依靠自己,并依靠其他人在必要时可以自由地向他提供的自愿援助,他就拥有这样做的完全权利。只要他本人应该表现出人类的普通意愿,在类似情况下,就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援助和辩护,那么这条路线对于他来说将是一个相当安全的路线。并且他本人也应该“诚实地生活,不伤害任何人,并应尽其责。”对于这样的人,有足够的把握确保他在需要时总是给朋友和辩护人足够的钱,无论他是否会加入任何社团.

当然,没有人可以合理地被要求加入或支持他不希望得到其保护的社团。也不能合理地或合理地期望任何人加入或支持其不赞成其计划或议事方法,可能会实现其自称维持正义目的,同时又避免这样做的任何协会。不公正。加入或支持他认为效率低下的做法是荒谬的。他认为加入或支持本身会造成不公正的行为是犯罪的。因此,根据他自己的利益,判断力或良知,他必须被赋予与任何其他人一样的自由加入或不加入任何目的的社团。.

防止不公正的相互保护协会就像防止火灾或沉船的相互保护协会。强迫他违背自己的意愿,判断或良心,强迫任何人加入或支持这些协会中的任何一个,没有比强迫他加入或支持任何其他人(其提供的利益)更多的权利或理由。任何)他不想要的,或者他不认可其目的或方法的.

第四节.

对于这些自愿协会,不能以他们缺乏正义知识(作为一门科学)为由而反对,这是使他们能够维持正义并避免不公正的必要条件。诚实,正义,自然法则通常是一个非常简单明了的事情,很容易为普通人所理解。在任何特定情况下,那些想知道它是什么的人都很少走很远才能找到它。的确,它必须像其他任何科学一样学习。但确实很容易学习.

尽管它在应用中像人与人之间的无限关系和往来一样是无限的,但是它是由一些简单的基本原理组成的,这些基本原理是真理和正义,每个普通人对它的理解几乎都是直觉的。当几乎所有人理解相同的事实并从中得出推论时,几乎所有的人对正义的构成或正义的要求都有相同的认识。.

彼此接触并在一起生活的人即使在可能的情况下也无法避免在很大程度上学习自然法则。人与人的交往,他们各自的财产和个人的需求,以及每个人的要求,要求和坚持的性格,无论他认为是他应得的是什么,并愤恨和抵制他认为是他的一切的一切入侵。权利,这些问题不断地在他们的脑海中浮现,这是正义的行为吗?还是不公正?这东西是我的吗?还是他的?这些是自然法则的问题。关于大量案例的问题,到处都是人类的思维。.

儿童从小就学习自然法的基本原理。因此,他们很早就意识到,一个孩子一定不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罢工或以其他方式伤害其他孩子;一个孩子不得对另一个孩子进行任何控制或支配;一个孩子不得以武力,欺骗或隐身手段取得对另一个孩子的任何财产的占有;如果一个孩子对另一个犯了任何这些过错,不仅是受伤害的孩子有权抗拒,而且有权在必要时惩罚不法行为者,并迫使他作出赔偿,这也是正确的,所有其他孩子和所有人的道德义务,以帮助受害方捍卫自己的权利并纠正其过失.

这些是自然法的基本原则,支配着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交易。然而,孩子们学到的早于他们学到的三和三等于六,或者五和五[等于]十。他们的幼稚戏剧,即使不不断关注他们也无法进行。同样,任何年龄的人都不可能在任何其他条件下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毫不夸张地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不是全部,不论男女老少,都早在他们了解我们用来形容该词的含义之前就已经学习了这一自然法则。实际上,如果他们不了解事物本身的本质,就不可能使他们理解单词的真实含义。.

要让他们在了解事物本身的本质之前先了解正义与不公正一词的含义,就不可能像使他们理解热与冷,湿与干,光明与黑暗一词的含义一样,白色和黑色,一和二,然后才知道事物本身的性质。在认识到我们用来形容他们的词语的含义之前,人们必定必须了解情感和观念,不仅是物质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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